????天天汽车网6月7日20时讯(记者 肖子琦)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房产评估费的现象非常普遍。针对此,重庆消委和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武汉、广州等17个城市消费者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日前联合发表观点指出,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等金融信贷机构应主动承担评估费,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废除约定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规范房地产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内部分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审批房贷时,一般会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贷款的具体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原则上由商业银行承担,或由贷款当事人约定承担。
????因此,重庆消委等18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部分商业银行转嫁房产评估费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重庆消委表示,申请人在信贷合同中属金融消费者,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要求申请人只有在交纳评估费并对抵押物做评估的情况下才可继续申请贷款,其实质是利用强势地位要挟贷款申请人,剥夺了贷款申请人信贷公平的权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消委等18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部分商业银行转嫁房产评估费的做法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也妨碍扩大消费。
????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相关连带行业也随之繁荣。消费者个人购房过程中,除支付不菲的购房款外,还须支付契税、印花税、房屋产权登记费、物业维修基金、担保费等。而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买房屋,还须交纳中介费等。如此多的费用支出已经让购房人苦不堪言。如果任由评估费这类不合理收费项目长期存在,不仅增加购房人的负担,同时也制约着我国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进一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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